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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现场急救的原则

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2-06-23 点击数: 1601


如果在烧伤现场遇到伤员,第一时间该做些什么呢?
    一、脱离致伤源
1、火焰烧伤后应速度离开火区,尽快脱去着火的衣服或就地翻滚,亦可跳入水池熄灭火焰,切忌奔跑喊叫或用手扑打火焰,以免助火燃烧而引起头面部、呼吸道和手部烧伤。
2、热液烫伤:应立即脱掉被浸湿的衣服,可以冷水冲淋后剪开取下,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创面或浸泡在冷水中0.5-1小时。
3、化学烧伤:立即脱去化学物质浸湿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前禁用中和剂;眼部烧伤严禁揉搓,并涂抗生素眼膏;生石灰烧伤应拭去石灰粉末,再用清水冲洗。磷烧伤应使与空气隔绝浸入流水中并反复冲洗。
4、电烧伤应使伤者迅速脱离电源,关闭电源开关或用干木棒、竹竿等不导电物品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手触病人或电器,以免急救者触电,对有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应就地进行有效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二、维护呼吸通畅:火焰烧伤后呼吸常受烟雾、热力等损伤,特别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要及时气管切开(勿等待呼吸困难表现明显)已昏迷的烧伤者也须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合并一氧化碳中毒者应移到通风处,给予氧气吸入。
    三、处理致命合并伤:如大出血、窒息、开放性气胸、急性中毒、脊柱骨折等,应先处理再运送。
    四、镇静、止痛:根据伤情酌情予止痛治疗,年老体弱、婴幼儿、合并吸入性损伤、颅脑损伤、面颈部严重烧伤者应禁用吗啡。
    五、保护受伤部位:烧伤创面在现场急救时只求不再污染,不再损伤,不涂任何药物,避免用有色药物涂抹,以免影响对创面深度的诊断和增加清创的难度。
    六、其他救治措施:
1、大面积严重烧伤早期应避免长途转运,休克期最好就地输液抗休克必要时作气管切开,必须转送者途中应继续输液,保证呼吸道通畅,转送路途较远者,应留置导尿管,观察尿量。
2、高度口渴、烦躁不安者,表示休克严重,应加快输液,只可少量口服浓盐水或烧伤饮料。不宜单纯喝白开水,以防发生水中毒。
3、安慰和鼓励受伤者,使其情绪稳定。剧痛者可酌情使用地西洋、派替定(度冷丁)等。但要避免抑制呼吸中枢,有颅脑外伤者或呼吸功能障碍者忌用唛啶,可肌肉注射鲁米钠,不宜短期重复用药,以免蓄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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