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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党办 来源: 党办 编辑: 黄勍 发布时间: 2021-10-31 点击数: 299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院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全院上下形成合力,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医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医院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扎实整改,确保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各责任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责任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2.抓实责任分解。巡察反馈会后,我院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党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事到人,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3.扎实推进整改。巡察以来,我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在巡察阶段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整改阶段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特别是抓好巡察组反馈的精准医学中心、分级转诊、基建工程质量、采购工作拖拉、公务卡结算和用人导向等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以来,我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5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院党委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进度情况。

二、以问题整改为重点,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对“党政不分,党委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不再参与行政分工,一般不参加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内容会前告知党委班子成员。如重大行政事项的讨论研究,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可视情况参加。纪委书记不参与行政分工,参加院长办公会。二是修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效。
(二)对“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运作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人、财、物分散给不同的班子成员管理,以利于形成权力约束,防范廉政风险。
2.关于“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不利于工作的相互监督和制约”的问题。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医用耗材管理,我院不断加强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建设。2020年5月18日,我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湛中心医发〔2020〕134号),将院长列为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2020年5月,我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调整后,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已于2020年8月6日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湛中心医发〔2020〕198号),调整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党委书记和院长都列入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使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加合理,更利于工作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
(三)对“议事决策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要求。加强院长办公会的纪律要求;院领导之间、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主动沟通;职能部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医院办公室认真督促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落实情况。二是修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效。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非常规性工作及修订制度流程的议题,职能部门或分管院领导须事先组织有关科室充分调研、论证;需要专业委员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应先提交相应专业委员会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四)对“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外合作共建精准医学中心”的问题。一是发函通知合作方停止执行合作协议。二是按程序完善“精准医学中心”的科室设置报备手续。整改期间,原精准医学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调往临床检验科工作,原精准医学中心开展的检验检测业务中可独立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由临床检验科负责继续开展;暂不能独立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按医院规定流程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代检。经向市卫健局请示报备并批复,我院内设业务机构中设置精准医学检验实验室。三是依法依规推进精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通过公开招募符合资质的合作方合作开展精准检验检测业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2.关于“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市卫健局到我院了解情况后,我院立刻布置整改,再出现类似情况均能按照规范及时报告和处置。二是完善应急报告制度及应急事件上报流程。提高应急意识,有应急事件发生后,立刻启动应急程序,落实各级应急责任,按规定流程及时逐级上报。三是根据实际工作,不断调整和修订完善《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
3.关于“在干部民主推荐程序中,出现开票计票不够规范严谨”的问题。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民主推荐流程。在以后的民主推荐干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民主推荐程序。二是坚持集中计票原则。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现场统计票数,严格把好“点票关”。
(五)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立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宣传工作计划,作为党委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题,定期开展研究。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了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机制,由宣传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根据医院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四是加强意识形态的督促检查。组建了舆情排查监督队伍,在各科室的宣传员中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舆情监督员。建立了宣传员(舆情监督员)工作群,及时掌握医院内部舆情动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党建工作网络化管理检查的内容。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党支部,进行党建查房,了解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五是规范我院各宣传媒体的发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流程。加强对科室部门开通的媒体账号管理,实行报备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管理责任。六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在党委会上,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学习,并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了工作部署。七是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八是对2018年发生的一名人员被公安部门监测到在家庭微信群发一些不良言论的问题,医院党委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引以为鉴。
(六)对“基本药品保障供应不足,患者无奈选择高价药”问题的整改
1.关于“基本药品保障供应不足,患者无奈选择高价药”的问题。一是加强沟通,保障供应。与配送公司、医保局加强沟通,同时优化采购供应管理流程,优先保障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二是重新遴选调整了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基本药物品种。三是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对国家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醒临床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2.关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占比和使用金额”的问题。一是调整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基本药物品种占比达标。调整了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大幅度增加国家基本药物品种配备,在不影响临床用药的情况下淘汰一些国家基本药物可以替代的同类非国家基本药物。2021年6月起,我院已按最新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采购工作。二是制定各临床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指标,开展基本药物使用专项处方点评,加强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确保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达标。目前,我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占比和使用金额占比符合三级公立医院要求。
(七)对“药占比较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集中采购规定和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有关规定,选择采购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品保障供应,提高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占比和使用金额比例,确保达到国家的要求。2020年,我院药占比为29.83%,已符合相关文件规定30%要求。三是严格按照本院2021年临床各科室药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及负责人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处罚。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力度。从2021年1月份起,已加大了门、急诊处方的常规点评力度,并开展了专项处方点评。五是调整重点监控药品和辅助用药目录。减少了重点监控药品和辅助用药品种,降低重点监控药品和辅助用药的使用限量并继续加强临床用药监管,进一步降低药占比,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八)对“有些病例存在用药不合理、过度检查、延长住院时间等问题,增加患者负担”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诊断处置、临床用药、检查、收费等重点环节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改。二是开展专项约谈。对每个季度重点监控药品用量排名靠前的科室负责人和医生进行约谈,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平均住院日绩效管理。2017年和2018年,我院平均住院日分别为10.81天和10.67天。2019年以来,我院五次调整平均住院日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平均住院日呈不断下降趋势,2019年为9.51天,2020年为8.9天,2021年1-6月为8.06天,2021年7-9月已降至7.67天,医院平均住院日创历史新低,总费用和例均费用同比下降明显。目前,通过对临床进行监管,已明显减少了用药不合理、过度检查、延长住院时间等问题,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九)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在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群众方面工作不到位,个别服务窗口和医技人员工作态度差”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通过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二是明确责任。如发现有投诉问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完善机制和制度。在原有诉求处理站的基础上设立诉求处理办公室,并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制度。诉求处理办每月定期汇总市卫健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院内来访、来电等的诉求具体情况上报质管科和监察科。医院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处理”,根据投诉反映的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妥善处置各类投诉。通过对2021年第一季度诉求处理办接报诉求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有效投诉率为0.04%,较2020年第一季度0.05%有所下降,其中,涉及具体部门的有效投诉为83人次,有效投诉率为0.02%,较2020年第一季度0.04%下降明显,诉求处理办总体上能有效减少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投诉现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医疗服务的检查,每季度对医疗服务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关于“门诊导诊和患者转科就诊流程不便捷、室内位置
分布标示不合理、结账取药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增加门诊自助机的投放。目前,我院投入使用166台自助机,每个诊区均有1-3台自助机,南北大堂、医技楼各层中间通道均投放足量的自助机,在人流较多区域安排专人或志愿者值守,协助患者使用自助机。二是增设门诊抽血室。2021年2月,在门诊楼2楼的卒中诊区及3楼的护理诊区增设门诊抽血室,方便患者就近抽血,同时减少了抽血的排队时间。三是建立多学科综合门诊试点。通过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解决患者转科困难问题。成立MDT门诊。四是实行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目前,我院预约就诊率达90%,就诊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五是加大就诊宣传力度。在各门诊区域张贴群众就诊反映较多的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群众进行科普。六是加强医生出诊排班管理。专门设立门诊排班小组,把门诊排班、诊室安排、号源管理、预约管理及变更管理实施“一站化”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缩短病人等候时间。七是推行手机支付。目前,我院已实施手机移动支付,患者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缴费,减少了排队缴费时间。八是加强门诊服务团队建设。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门诊服务团队的建设与培训,不断促进服务团队的服务意识与处事办事能力进一步提升。
3.关于“体检候诊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更换体检系统。启用新体检系统。通过新系统对接微信平台实行检前预约体检服务,做好错峰体检安排,按时间段进行团体和个人预约,有效缩短了体检候诊时间。二是实行线上领取体检结果及咨询业务。体检新系统对接自助机,开通了自助打印体检指引单和体检结果服务。三是做好检中智能导检服务。全面启用智能导检系统。通过AI智能数据分析,合理安排好每个体检客人的最优体检路线,最大程度避开拥堵诊室,提高体检效率,减少体检候诊时间。四是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体检中心对全年体检业务进行合理安排,特别是对团体客户进行科学排期,避免年底扎堆来体检而导致体检候诊时间过长问题。五是增加体检设备和人员。通过增加超声、CT等检查设备与医务人员,解决体检瓶颈部门候诊时间长的问题。六是制定应急措施。体检中心制定了计划外体检人员突然增多的应急措施,通过调动医院其他部门的医务人员给予增援,解决等候和拥挤问题。七是增加体检导诊人员。从2020年11月开始,体检中心增加3名体检导诊人员,做好对体检客人的指引和导诊工作,提高体检客人的满意度。
(十)对“分级转诊制度难以落实,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挤,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促进资源下沉。通过推进区域性医疗体建设、远程会诊等,促进医疗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我院已与雷州市人民医院、徐闻县人民医院、雷州乌石卫生院、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医疗帮扶。二是建设远程平台。利用我院现有的远程平台,为县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重症监护指导等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探索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我院已与雷州市人民医院、遂溪县人民医院、坡头区乾塘镇卫生院等10家医院进行心电技术远程会诊。三是发展“互联网+医疗”。我院互联网医院已上线运行。四是完善转诊机制。不断完善我院的分级诊疗制度、服务流程和转诊指导目录,方便群众,“让信息跑,不用病人跑”。我院已托管雷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乌石卫生院),拟制定双向转诊长效机制。我院自全面托管雷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乌石医院)以来,乌石医院的业务量得到很大的提升,需转诊的患者也明显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快捷双向转诊服务,乌石医院与我院建立三级转诊网络系统,以方便转诊到我院救治的患者在双方医疗信息系统上办理便捷的入院、出院、门诊预约等手续。2021年1-3月,我院转诊病人346人次,比2020年(264人次)上升31%。2021年4-6月,我院转诊病人418人次,比2021年第一季度增长20.8%。
(十一)对“基建工程质量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梳理基建工程质量问题,经梳理,截至2021年7月15日,我院(首期)迁建项目工程存在共1955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004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1.中建八局已经处理并经我院签字确认的有806项;2.需厂家处理的256项目。因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我院已自行处理34项,剩余222项中建八局均未处理;3.正在处理、尚未处理完。完成后再签字确认的81项目,我院已验收其中5项,剩余76项未达到验收标准;4.新增需中建八局处理的项目195项。已处理的159项、已初步维修但未达到效果的16项、未处理的20项;5.目前无法处理的有22项;6.中建八局回复非他司施工范围的有51项,非他司原因造成的有108项,设计原因造成的有97项,无需处理的有339项。   
    二是加强沟通。加强与中建八局、代建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明确维修费用归属,形成共识,力争合力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经代建局组织协调,我院和中建八局达成共识。若因工程施工质量、设计存在缺陷,影响我院使用,经我院发函告知对方,限期处理。若经施工方反复维修无果或拒绝处理,由我院自行处理或请第三方处理,并收集好佐证材料及实际费用清单函告施工单位,所产生费用在主体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三是分类整治,立行立改。对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类,按轻重缓急进行整治。对整治难度大的,制定方案处理。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治成果,突出重点,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安全利益。
    五是在日常内部维修工程方面,工程动力科配备基建班组、电工班组、水工班组、空调班组、氧气班组、污水班组对医院存在紧急维修工程进行及时检修。如存在班组无法维修情况,则引用第三方零星工程维修队进行及时维修,以确保正常使用,且建立台账汇总保存。
    六是达成共识。2021年6月18日,我院和代建局召开解决我院首期迁建项目工程遗留问题调研会。会上,就规划和人防专项验收、新型墙体和水泥基金、防护与屏蔽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后期和调试水电费分摊、工程设计和施工缺陷、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中央空调系统质保等七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解决办法。对于新院验收工作,由代建局牵头,向市政府申请协调解决。                                 
(十二)对“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科室年度采购计划,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认真学习市卫健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清单(2021年)的通知》,对于属于清单范围的品种,立即执行采购程序,加快进度;对于没有列入清单品种,对科室进行解释,动员其采购使用国产品种,以切实加快设备的采购,加快资金的支出。
    二是实行挂图作战。对重点建设项目,按“快马”“黄牛”“蜗牛”档次进行进度比拼。发挥项目推进督导组的作用,实行“四个一”(即一个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抓到底),加快各项目推进。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加快审批进度,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提高工作预见性和规划性。
截至2021年7月5日,高水平医院专项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为70.42%,余下资金购买的设备已中标,到货验收合格后,即可形成支付,如包括中标设备金额,则高水平医院专项资金支付进度为100%。(注:2021年拨入的1亿元已作为分母算入)。2021年2月5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学会反馈我院中期考评结果,我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总体考评优良,总体评级为“B”,在全省“在强基层”11家高水平医院中整体排名第2,其中创新管理、新冠防控方面较同层级医院排名第一。医院任务实施较为顺利,发展均衡,较好完成了高水平医院中期建设任务。我院建设经验,吸引了茂名市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前来参观交流。
(十三)对“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实现智能出入库及资质管理,不支撑设立二级库管理,医用耗材采用半信息化半手工记账及没有设备管理专用信息系统”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信息科制定了信息化系统功能需求协调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的需求沟通。二是按计划推进HRP系统建设。2021年5月,我院已初步开始HRP部分项目上线,其他系统按计划逐步推进上线。HRP系统上线后,基本上能实现智能出入库及资质管理,同时支撑设立二级库管理,解决医用耗材采用半信息化半手工记账的状态,基本上能部分解决医院设备管理问题。
2.关于“质量管理指标无法在信息系统直接自动抓取及信息数据模块不能互联互通”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医院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2021年3月,我院已通过国家互联互通测评的初审,目前正在进行专家现场的定量测评和定性测评。完成互联互通四甲测评后,我院业务科室的各项功能模块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将来各项指标基本上可以互通获取。二是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制定了信息化系统功能需求协调机制,以互联互通测评为契机,按业务科室的需求,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
3.关于“不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快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建设和验收工作。2021年4月9日,我院已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初验工作,基本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医院网络信息管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021年4月10日,我院已重新修订和编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对“医疗质量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医疗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修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临床与医技科室质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临床及医技科室的质量控制指标,完善三级质量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培训。定期对各临床科室质控医师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核心制度落实、医保管理规定、病案首页质控等方面培训。三是加强检查。成立科室质控队伍,委派质控员负责每月科室质量自查。
2.关于“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按照相关标准,加强病历书写规范管理,举办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我院已完成整改全院55个医疗单元一对一病案首页规范填写培训。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进行第二次一对一病历书写规范培训。组织全院医生分三批进行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和DRG系统培训。
3.关于“医疗不良事件漏报率高”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我院重新修订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二是加强督查。加强医疗类不良事件汇报的监督,每月对每个科室的不良事件汇报做统计,每季度总结并公布。
4.关于“欠缺抢救记录本、会诊记录本、三级查房记录本”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并做好全院培训方案。二是更新记录本。对相关记录本内容进行更新并重新印发,并做好填写培训计划。三是加强检查。加强对医疗纠纷工作的监督,每年度公布医疗纠纷相关数据,并做好分析管理工作。加强对临床科室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十八项核心制度检查,定期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关于“误诊、乱改病历或手术事故”的问题。对医务人员加强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篡改病历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在技术团队的管理考核内容中,加入对发生医疗事故的考核内容。
(十五)对“采购工作拖拉”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执行。我院重新修订采购工作制度和流程,通过在制度中明确各科职责和简化申购程序,达到严格落实执行,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
    二是做好HRP采购管理模块前期需求调研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实现采购审核过程信息化和无纸化,借助信息手段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提高采购效率,加快完成院内审核流程部分;加强与市卫健局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目前《待市卫健局批复的医疗设备(进口产品)》已按照清单内容,加快进入采购流程。
    四是重新梳理采购项目,拟定完成时间节点。认真梳理审批回来的医疗设备项目,分批分类进行采购立项论证。认真梳理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明确经办责任人,分批分时间段完成招标采购任务。对于2018年市卫健局批复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截至2021年7月,我院已完成91%,另有部分转到亚专科项目和高水平各专科项目进行采购,部分由于场地限制及不符合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等原因不实施采购。
    五是拟定《2021年医疗设备论证工作进度表》,前瞻性做好医疗设备的调研及论证工作,按时间节点加快落实,保证采购任务如期完成。
    六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采购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以应对逐年递增的采购业务量。
(十六)对“单位管理不严,后勤保障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饭堂管理混乱,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仓库,不登记食材物品出入库情况”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食材仓库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职工饭堂、营养饭堂的所有食材、物资、商品均按照仓库(二级库)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建立物资账册,所有物资履行入库出库登记手续,设立专职仓库管理员,所有物资往来多少、出库使用多少、剩余多少均在账目上反映清楚,仓管员负责做好物资的验收入库、领用出库、定期盘点等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2.关于“饭堂经营亏损”的问题。一是加强食堂食材、一次性餐盒等用品巿场价格调查的把控,严格控制价格虚高现象。按照合同,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市场价格调查,根据合同的定价原则,食堂食材、一次性餐具等商品的进货价没有高于周边超巿、商店的零售价,但利润空间不大。二是节约成本、控制开支。以最大限度保障饭堂正常运作为前提,节约用水用电及日常用品节约开支,对饭堂食品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并对饭堂的经营运行进行内控管理,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通过整改,2021年度第一季度饭堂经营没有亏本且略有盈余。
3.关于“保洁人员考勤不规范的”的问题。从2021年2月8日开始,我院已使用新的保洁人员考勤记录表进行考勤。
4.关于“私人陪护人员管理不严”的问题。自2020年11月2日起,我院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重新选定了新的陪护服务公司负责我院陪护服务工作,并制定了加强陪护公司和陪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5.关于“饭堂未能及时为临床科室送餐”的问题。一是增派送餐员。我院已增派人手为全院各临床科室患者和职工提供送餐服务,提高送餐速度。二是建设线上订餐系统。为提高送餐效率,我院已建设线上订餐系统,并开始调试使用。
6.关于“保卫人员考勤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我院重新修订《保安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区域、时间段做好人员的24小时排班。二是实施电子考勤。设置人脸、指纹识别考勤,规范人员考勤,有效杜绝人为涂删、代签的情况。
7.关于“院内物品失窃”的问题。一是对外来人员有效监管,保卫人员加强值守,划分保卫重点区域,增强防控力度,对易发生盗窃的部门加强重点巡查。通过疫情防控,对来访人员进行监管,有效防止不法分子进入病区。二是全面提高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及家属与探视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人防和物防的结合。四是多措多举、内抓外管,有效促进医护人员加强对自身安全的重视。针对双休、节假日人员少容易被不法分子钻孔子的时间段,病区、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对办公区域门窗及时上锁。五是医院在重点部位加装全天候的动态监控10支,充分发挥其应急调度和指挥功能。                     
(十七)对“违规低价出租单位公共用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我院按湛江市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湛价〔2013〕153号)的要求对医院周转房住户逐一核对,并收缴房租差额。截至2021年4月19日,我院共218名住户房租差额收缴工作已完成。
(十八)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督促财务部门修订完善财务风险防控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织密织牢廉政风险“防护网”。二是联合内审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扶贫人员的考勤管理。重新核对扶贫人员考勤记录资料,对有涂改的,到驻村了解核实情况。四是督促院办对车辆维修厂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立行立改。五是按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车维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2.关于“不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财务结算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我院制定了《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湛中心医发〔2021〕54号),要求对公务开支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二是开户办卡。我院在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开办公务卡结算业务。2021年5月开始,我院逐步实施公务卡报销制度。三是加强培训。2021年4月29日,我院对相关科室进行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的培训。
3.关于“应收账款金额大且追收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沟通。财务科已与医保物价科沟通,每月将应收医保款明细表及应收医保款进度表报医保物价科。二是建立机制。从2020年11月开始,财务科定期将应收医保款明细表和应收医保款进度表报医保物价科,便于医保物价科及时向社保局和保险公司追收账款,同时也要求社保局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付款,以减少我院的应收账款金额。整改期间,我院收回保险公司款5268.49万,收回社保款15776.52万。
4.关于“扶贫人员考勤记录资料随意涂改、差旅交通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一是加强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对扶贫人员的考勤记录认真审核,有涂改的一律不得报销。实行公务卡结算以后,对报销手续和原始资料加强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对手续不齐全的,不给予报销。二是加强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和提高账务处理的技能。
5.关于“车辆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合同管理。我院已于2020年6月16日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合同管理办法》,强化我院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及时按流程办理车辆定点维修相关手续,杜绝超出合同时效维修。二是严格执行合同。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及时告知车辆维修厂,务必立行立改。我院已按合同条约对车辆维修厂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计划做好每年车辆维修预算。通过严格管理,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流程,杜绝了超范围和超价格维修。
(十九)对“公章管理不规范,公章使用登记工作不认真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使用公章。院长为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根据院长授权和分管权限进行用印审批。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印制《申请用印表》,各科室如需使用医院印章,必须填写《申请用印表》,完成各级审批手续后,方可加盖医院印章,《申请用印表》提交医院办公室备案。做到每一份盖章文件都有使用《申请用印表》,事由填写清晰、申请科室负责人审核、申请科室分管领导或/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在《使用公章登记本》上登记加盖公章文件函件内容的全名、批准人、申请用印科室和申请人等内容。针对突发紧急申请用印事件,经公章管理员电话请示相关院领导同意后,在《申请用印表》上做好备注,方可用印。事后须在第一时间补办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使用印章,坚持“一次一审批”制度,不得一次审批、重复使用。
(二十)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我院党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规定与要求;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党委办、人事科、纪检监察科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制度。三是规范程序。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各个环节,具体如下:1.2018年以来,我院所有干部选拔任用议题都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杜绝提拔人员具有倾向性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问题的发生;2.严格规范谈话推荐情况记录。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按规范做好提拔人员谈话推荐情况记录,详细记录推荐人、推荐对象和推荐职务等内容,如实反映民主推荐情况和意见;3.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选拔动议前严格把关,对拟提拔干部的档案必审,及时进行档案认定。在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提拔事项之前,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提拔”。4.严格落实人员选拔工作全程纪实要求。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如实、完整、规范记录,并逐一记录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上的发言和意见。5.严格落实任职公示要求。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告》次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确保任前公示工作严谨、规范。6.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制度。已调整个别中层干部岗位,并于2021年2月1日发文调整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关于“随意返聘退休人员”的问题。我院已于2018年8月全部停止对管理专家(原院领导)的返聘,并继续严格执行《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修订返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湛中心医发〔2020〕161号)规定,返聘退休专家对象原则上为临床、医技科室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其他类别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如个别岗位特别需要,经科室核心小组讨论,报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送人事科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关于“不执行使用领导职数申报审批制度”的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60号)、《关于印发市直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湛机编办[2019]155号),我院于2020年7月向市卫健局和市编办提交了《关于报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市编办于2021年2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湛江中心医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下一步,我院将根据市编办印发的《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湛江中心医院)机构编制方案》,以及内设业务机构设置方案备案的情况,规范领导职数的使用。今后提拔干部,严格按照批复的领导职数执行使用领导职数申报审批制度。
4.关于“未落实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从2020年9月开始,我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5.关于“人员招聘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招聘流程并严格执行。从2019年1月开始,我院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做好我院招聘工作,进一步完善我院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6.关于“高薪聘请的高层次人才没有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的问题。我院于2021年4月26日修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关于重新修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湛中心医发〔2021〕85号),并严格按照该实施办法以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根据不同层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及临床业绩的要求,进行高层次人才考核,待遇按考核结果可上下浮动,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机制,根据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结果,调整下一聘任期的待遇。
(二十一)对“用人导向不正确”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个别干部调任,群众反映意见大”的问题。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函》文件精神,我院党委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该问题,对刚受处分的干部调任到重点岗位的同志,我院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如经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进行调整岗位,如表现较好,即在医院中层换届中进行统筹安排。
2.关于“对优秀援非干部激励不够,打击干部完成极难险重任务的积极性”的问题。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函》(湛巡办函〔2021〕52号)文件精神,我院党委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该问题,对优秀的援非干部按提拔程序,进行提拔使用。
(二十二)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2021年3月24日,我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党建查房工作制度》和《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各党支部督导党建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
    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杜绝出现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的现象。
    三是对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经发现,一律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党支部书记作出深刻检讨,当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四是邀请党建专家为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各支部“三会一课”质量。2021年3月31日,我院邀请市直工委书记到我院指导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  
(二十三)对“学习内容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2021年3月24日,我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党建查房工作制度》和《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各党支部督导党建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内容的检查,防止出现学习内容弄虚作假的情况。
    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要点》组织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是对学习内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党支部书记作出深刻检讨,当年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二十四)对“学习内容过时陈旧”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2021年3月24日,我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党建查房工作制度》和《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各党支部督导党建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内容的检查,防止出现学习内容过时陈旧的情况。
    二是及时通过医院OA系统转发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要点》给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习要点学习。
    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严格审核。
(二十五)对“会议主题与实际内容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规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改正错误的效果。
    二是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2021年3月24日,我院印发《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党建查房工作制度》和《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各党支部督导党建工作,加强对“三会一课”内容的检查,防止出现会议主题与实际内容不符的情况。  
    三是邀请党建专家为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各支部“三会一课”质量。2021年3月31日,我院邀请市直工委陈瑞群书记到我院指导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  
(二十六)对“人事管理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院已于2015年开始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全院中层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并于2020年再次按市委组织要求开展对全院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按人事档案审核的要求对全院职工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定,再形成职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归档,进一步提升我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管理。
    二是对于在抽查中发现的干部职工个人填写信息有误等问题,我院已更正发现的存在问题及不详实信息,今后将加大教育培训和审核力度,指导干部职工详实填报个人信息,保证个人填报资料准确、真实完整。
(二十七)对“干部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或倾向的干部,及时警示约谈,督促其警醒重视,整改纠正。制定了《纪检监察专项监督计划》,着力提升监督实效。不定期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进行巡查。
    二是强化正面示范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各科室每月初统计填报《医务人员退还“红包”统计表》,并将退“红包”的情况作为医德医风考核及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2020年1-12月份,共拒收“红包”860人次。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抓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下沉到科室、风险逐级排查到每一个岗位。每季度进行排查、评估、报告风险点,并监督每个风险点落实“一点一策”的防控措施。2020年累计排查出决策类、管理类和职业类岗位廉政风险点60多个。 
(二十八)对“纪检办案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案卷资料。对原来的案卷卷宗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对现办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认真填写基本信息等资料,并规范案卷资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查办案件工作条例、党纪政纪条规及相关程序方面的业务学习,并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到驻省大型医院参观学习,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办案能力。
    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并重新修订完善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职责、制度和医院的奖惩规定。
四是完善谈话记录。在今后的谈话记录中,都要求被谈话人对谈话内容进行签字并摁指印确认,完善规范有关记录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157403;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236号;电子邮箱:Dang2020_Ban@126.com。

中共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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