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3-01-23 点击数: 1397
各党总支、支部,各中心、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鼓励署实名信访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有序信访举报,根据湛江市纪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湛纪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试行)》,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强化办理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纪依法有序信访举报,鼓励群众实名信访监督,加强与信访人的联系沟通,增强彼此信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医院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湛江市纪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湛纪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试行)。
一、承诺的范围
属于纪检监察职权范围内受理的群众署实名信访举报事项,含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的信访举报或申诉。
二、承诺的形式
由监察科对群众来访反映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检控类问题,与来访人当面签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责任书》;对以来信、来电方式反映问题的,在收到信件或接到电话后的7个工作日内联系实名信访举报人,与之实行口头双向承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三、承诺的内容
(一)监察科向举报人承诺:
1.对信访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反映的内容保密,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发现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坚决查处。
2.在签订承诺责任书后10天内告知信访举报人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信访件受理情况。简单信访问题在15天内办结,一般信访问题在30天内办结,重要信访案件在90天内办结。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党章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4.信访件是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和“谁承办、谁回复”的原则进行办理。信访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及时采用当面约谈反馈、电话反馈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实名信访举报人。
5.对属于错告的在必要时由承办部门在一定场合予以澄清,并教育错告者;对诬告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热情对待信访举报人的咨询,联系电话:0759—3157479。
(二)信访举报人向监察科承诺:
1.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信访举报,不诬告、诽谤他人。
2.遵守《信访条例》和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依纪依法有序逐级信访。
3.在监察科办理期间(即未回复之前)不多头信访,不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
4.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
附件: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责任书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责任书
监察科承诺:
1.对信访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反映的内容保密,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发现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坚决查处。
2.在签订承诺责任书后10天内告知信访举报人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信访件受理情况。简单信访问题在15天内办结,一般信访问题在30天内办结,重要信访案件在90天内办结。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党章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4.信访件是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和“谁承办、谁回复”的原则进行办理。信访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及时采用当面约谈反馈、电话反馈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实名信访举报人。
5.对属于错告的在必要时由承办部门在一定场合予以澄清,并教育错告者;对诬告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热情对待信访举报人的咨询,联系电话:0759—3157479。
信访举报人承诺:
1.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信访举报,不诬告、诽谤他人。
2.遵守《信访条例》和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依纪依法有序逐级信访。
3.在监察科办理期间(即未回复之前)不多头信访,不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
4.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
监察科盖章: 经办人签名:
信访举报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