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门诊挂号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来源: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3-01-23
点击数:
2645
各科室、各位出诊医生: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预约门诊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缩短患者候诊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09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医生实名挂号,2009年12月15日先从试点(内科、外科、儿科、皮肤科门诊)开始现场预约挂号和电话预约挂号(预约电话3157100)。
二、 实名挂号后,门诊挂号处将实行分区挂号:
1、1号楼一楼挂号处负责中医科、专病门诊、体检中心的挂号;
2、1号楼一楼急诊挂号收款处负责急诊各科的挂号;
3、2号楼一楼挂号收款处负责内科、口腔科、感染科、发热、腹泻、甲亢门诊的挂号;
4、2号楼三楼挂号收款处负责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门诊、预防保健科、筛查中心门诊的挂号;
5、3号楼一楼东挂号收款处负责儿科、皮肤科、肛肠门诊、疼痛门诊的挂号;
6、3号楼一楼西挂号处负责外科门诊的挂号。
三、 各科要指定负责门诊排班的医生,并在每月的28日前把本科下一个月门诊出诊医生的排班表送交门诊部,排班不变的可以电话告知(3157235、3157478),门诊部设专人负责每周与各科负责排班的医生核对出门诊医生的名单。
四、 医生因出差、开会等原因造成排班变动,请到各分诊台取《门诊医生停诊申请表》填写后交给门诊部,由门诊部与预约病人沟通。
五、 实名、预约挂号后,如果不是排班表上安排出门诊的医生要临时增加门诊班(接诊门诊病人),需医生本人告知挂号处确认出诊。
六、 医院门诊实行病人随到随看和预约挂号就诊,预约挂号就诊者在约定的时间段(一小时)内优先就诊,超过预约时间段来诊者,按未预约对待。
七、 预约满号的专家、专科医生和专病门诊医生,如果认为自己还有时间给现场来诊者加号的,可凭其签名适当加号。
八、 预约服务处工作人员按照预约就诊者的类别,整理形成当日预约挂号情况表,并准备好预约专家就诊号(目前先设定每位专家可有4-6名预约就诊者),在当天下班前张贴在各科分诊台和医生的诊室前。
九、 各科如有需要参加门诊工作的特殊专科医师,请在12月14日前把名单报到门诊部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