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培雄 来源: 医保物价科 编辑: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6-08-31 点击数: 159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以及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的要求,经过我院医保物价科、信息科、财务科的共同努力,省内参保病人在我院住院异地结算项目已获省人社部门确认通过。从2016年9月1日起凡是广东省省内参保人在我院住院治疗,只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在住院处确认后,出院时,可实现异地医保即时结算,不须拿回当地社保机构报销。这一举措,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到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